其實在今天的聚會(建宏大叔魯肉+飯會)裡,我一直想問到底甚麼是介入?但我始終沒有甚麼好答案,我只是自己先假設一個討論的地方,介入,是來自於OPPOSITE!!
一開始話題圍繞在我們怎麼介入體制?如何有效?或者有人的論調是,“體制的設計”在台灣基本上就是難以介入的,這個時候我腦中已經不斷地在想像很多國外的例子,而得出來的結論就是,國外的人很會介入,而我們不管如何介入都被視為「惡搞!」,但是有個重點建宏大叔說的:「惡搞是被惡搞的人相信的,所以他笑不出來」。這是當然的,我們都沒有意識到這一點,不過另外一個分析在於,做藝術的現實和社會現實是相當不一樣的(所以當藝術家探討這種問題時,不要到最後又將對話歸結到藝術家要不要做社運),當然不要,我們的角色一直都是很明顯的,但是卻被他種現實的解題本所設限了。
而方致評提出觀點的總算有點進展了,「犯法」是製造個製造好端點的開始,也就是說,介入本身並不是那麼立即的就可以達成的,除非你連自己的現實都可以不要(藝術的現實就是,你不能夠在現實中死亡,除了死亡自己本身),所以我相信,介入這個字眼,跟破壞才是最直接關連的,而並非法律。但是法律提供了一個衝動,就是那個最基本的OPPOSITE所帶來的,是種源源不絕的想像。想像一下破壞一般的認知次序,總是令我們感到開心,這就是現實之一。
當然你也可以提及社會一般地現實觀點:「當一扇門關閉時,必有另一扇門打開」。所以藝術家的現實是否是:「當你破壞了那扇門,你必有另外一扇門可以破壞」。更重要的,你根本不敢打爛那扇門。
